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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直击刘韧案开庭:未能当庭认定证据真伪_站

时间:2009-08-30 00:09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
8月28日 北京消息:DoNews制作人刘韧涉嫌敲诈案在8月25日首次开庭,一网友在论坛发布一则帖子,将庭审情况公布。原帖内容如下: 刘韧案一审开庭目击记 8月25日上午,DoNews制作人刘韧
  

8月28日 北京消息:DoNews制作人刘韧涉嫌敲诈案在8月25日首次开庭,一网友在论坛发布一则帖子,将庭审情况公布。原帖内容如下:

刘韧案一审开庭目击记

8月25日上午,DoNews制作人刘韧等三人涉嫌敲诈勒索360安全卫士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,控辩双方就“公关合作”是否构成“敲诈勒索”展开了“罪”与”非罪“的较量。由于法庭认可了被告律师有关控方某些证据“没有提前提交,无法当庭认定其真伪”的抗辩,法庭决定暂时休庭至9月10日开庭再审。

刘韧案首次开庭

8月25日上午9时,刘韧、徐新事、游央涉嫌敲诈勒索北京三际无限科技有限公司(即奇虎公司,其开发并运营360安全卫士)一案在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13法庭正式开庭审理。西城区法院一名法官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负责审理此案,西城区检察院派出两名检察员为公诉人,三名被告及其委托的4名代理律师为辩方,嫌疑人家属、朋友及一些关心此案的社会人士旁听了此案。

庭审分为上下午,持续了4个多小时。在上午的庭审中,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,并由法官、检察院、辩护律师三方分别就相关事项对三名嫌疑人进行询问。

下午庭审持续1个半小时,主要内容是证据质询。由公诉方检察院在法庭上展示各项证据,由辩方辨认这些证据的真实性。这些证据包括奇虎公司提供的大量电话录音,这些电话录音甚至可以追溯到双方第一次交谈,此外还包括董事长周鸿祎、奇虎总经理齐向东、公关负责人屠建路等人的证词等。

最终由于法院认定,控方提交的部分证据的合法性争议较大,因此决定重新对证据进行调查并择日再开庭审理。

三大焦点展开争论

在庭审过程中,由于辩方选择进行“无罪辩护”,因此有关“敲诈勒索”罪名成立的要件成了争论的焦点。

公诉人在起诉书中认为,嫌疑人先发表奇虎公司及其董事长周鸿祎的负面文章,然后又以撤稿为条件向三级无限公司索要30万元人民币,后经协商降为23万元人民币,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
对于控方的指控,辩方当庭予以否认,嫌疑人刘韧当庭反复表示从未要挟过奇虎公司,更没有向其索要财物。主要观点如下:

首先,辩方辩称,对奇虎公司与瑞星公司口水战报道没有特定目的,属于正常的新闻报道。一方面文章来源主要来自报纸等平面媒体,另一方面报道中也存在大量正面报道。根据辩方的当庭陈述,由于瑞星是被告所在公司的广告客户,因此其在报道过程中使用了瑞星提供的“揭露证据”,并为瑞星搜集了“舆情”,但从未与奇虎公司进行主动接触。

其次,辩方否认主动与奇虎公司联系,而是奇虎公司主动上门“公关”,并且提出要给钱“封口”。据刘韧当庭陈述,他与奇虎公司两次见面都是奇虎公司主动提出的,刘韧回忆奇虎公司公关总监屠建路在短信中以“不好向老板交代”等词语“央求”见面。同案的徐新事也回忆说,由于屠建路早在未加盟奇虎公司时就与之进行过私下的公关合作,因而此次屠建路又一次找到了他。

第三,辩方称与奇虎公司达成的是一揽子“公关协议”而非是“删稿费”。据辩方当庭陈述,他们与奇虎公司达成的公关协议包括品牌策划、宣传稿件撰写,宣传稿件发布以及负面保护等。为了进行正面宣传,辩方甚至在某门户网站开设了Blog准备进行发稿。不过,此后奇虎公司总经理齐向东以私下交易不走合同可节省2万元人民币税钱为由,拒绝签署书面合同。

(辩方律师认为,敲诈勒索罪的一个必要条件是,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,强行索要财物,而本案中刘韧等人并无主动索要钱财,因此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)

证据合法性受到质疑

在质证阶段,检察院在法庭上展示了若干证据,除了奇虎公司相关人士的证词外,并未有徐新事或刘韧向奇虎公司主动索要钱财的直接证据。

证据质询的焦点最后落在了一份视听证据上。这是两段录音,一段是奇虎公关负责人和徐新事的电话录音,时长为几分钟,其中就支付费用的多少进行了谈判,但并未说明费用的主动提出方是徐新事还是刘韧。另外一段是刘韧等人接受现金并被警察抓获前的录音,时长约2个小时。

由于法庭审理的时间有限,三际无限公司和徐新事几分钟的谈话录音被完整播放,刘韧被抓前的录音只被播放了几分钟。从已经播放的内容看,刘韧及徐新事并未谈及是自己主动向奇虎公司索要钱财。

三位被告律师对录音证据表示有异议。刘韧的代理律师说,这份证据之前并未向法庭提交,所以不符合证据提交的流程。三位代理律师均表示需要时间对这份录音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。法庭经过合议批准了被告代理律师的请求,宣布休庭。

本案将在9月10日再次开庭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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